近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与贵州省雷山县人民法院联合举办“司法碳票交付暨生态司法跨省协作沙龙”,现场交付一张价值20万元的跨省司法碳票,标志着两地在生态司法协作上迈入常态化阶段。
此次碳票源于广东某公司在扩建项目试运行期间因废气监测超标被立案,执法机关引导企业通过认购司法碳汇履行生态修复责任。该企业积极整改后,自愿认购20万元雷山县林业碳汇以承担替代性环境修复义务。行政机关经审查,依法对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体现了惩戒与修复相结合、刚柔并济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
活动中,两地法院共同为“司法碳汇跨省联络站”揭牌,并围绕环境资源审判实践与碳汇机制规范化展开深入研讨。(吁青 、 吕慧敏、聂凤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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