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善意文明执行转化为可感可触的司法实效

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努力解决‘执行难’。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为新时代执行工作提供了遵循。…

  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努力解决‘执行难’。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为新时代执行工作提供了遵循。当前,执行工作仍面临矛盾冲突集中、当事人预期偏高、财产处置变现难、部门协同联动不足等突出问题。我们必须深入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以精准执行、柔性平衡、阳光公开、协同共治为抓手,统筹刚性权威与司法温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将善意文明执行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可触的司法实效。

  构建精准执行机制,以分层分类提升执行质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完善立案、审判与执行协调联动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针对案件类型复杂、矛盾层级分化的实际,健全“简案速执、难案精办”工作体系,实现规范与效率并重、权威与便民统一。一是案件分级分类管理。对标的额较小、财产线索清晰、矛盾平稳的简易案件,开通速执通道,推行集中查控、批量办理、电子送达、快速兑付,实现“立案即查、查控即结”;对涉民生、涉企业、涉群体、涉重点项目等复杂敏感案件,实行专案专办、综合施策,统筹考虑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坚决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引发次生风险。二是财产处置闭环管理。构建“评估专业化、拍卖信息化、变现高效化、资产保值化”全链条机制,规范评估机构遴选与监督,运用VR看样、大数据精准推送提升拍卖成功率;对暂时难以处置的资产,引入第三方托管运营,形成“处置—保值—增值”闭环管理,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合法权益。三是风险防控三级预警。聚焦房屋腾退、厂房搬迁、涉众涉访等高风险执行事项,建立“事前评估、事中管控、事后回访”全流程防控体系,执行前全面研判风险等级,执行中强化部门联动与现场规范,执行后跟踪回访、巩固成效,坚决守住安全稳定底线。

  健全柔性平衡机制,以刚柔并济传递司法温度。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强调,要区分情形促执行,对有意愿有潜力偿债的被执行人,用好失信惩戒宽限期、“活封活扣”等措施。要坚持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并重,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恶意与困难,做到严管有尺度、关爱有温度,助力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对有发展前景、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积极适用“活封活扣”、分期履行、执行和解、引入战略投资等方式,以“放水养鱼”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恢复生机,实现债权保障与企业存续双赢。对确无履行能力、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联合民政、社区等落实救助帮扶政策,坚决杜绝“办结一案、拖垮一家”,彰显司法人文关怀。畅通“执转破”快速通道,完善执行与破产程序衔接机制,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实现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程序顺畅衔接,对“僵尸企业”及时依法出清,推动土地、设备、资金等要素优化配置,助力市场主体优胜劣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完善阳光执行机制,以全程公开铸牢司法公信。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赢信任,构建全流程、可监督的阳光执行体系,消除信息壁垒、化解信任矛盾、减少执行信访。一是推进执行流程可视化。依托数字法院建设,让当事人可通过短信、微信小程序实时查询财产查控、评估拍卖、案款发放等节点信息,实现全程可看、随时可查,重大执行行动依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执行权规范运行。二是推进监督参与实质化。健全执行过程见证机制,在不影响正常执行的前提下,保障当事人依法参与财产调查、现场监督等关键环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媒体记者等组成“执行观察团”,对涉民生、涉众型等重点案件开展常态化监督,以有效监督促进执行规范,以规范执行提升司法公信。三是推进沟通释法常态化。健全执行进展定期通报、风险提示、答疑解惑工作机制,对“执行不能”案件通过听证、走访等方式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形成合理预期,理解支持执行工作,从源头上减少误解与对立。四是推进执行队伍专业化。持续加强执行队伍政治、能力、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督促干警依法主动执行,坚决杜绝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及不规范执行等情形,以过硬队伍保障执行工作公正高效开展。

  强化协同共治机制,以多方联动破解执行难题。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指出,“在党委领导下联动治理‘执行难’”。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打破“单兵作战”模式,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同、全域覆盖的执行联动大格局。一方面,强化党政部门联动。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支持,加强与公安、税务、不动产、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共享与协同联动,完善查人找物、联合惩戒、应急处置机制;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重点项目关联案件,通过联席会议、联合行动形成攻坚合力,提升执行威慑与实效。另一方面,激活社会治理末梢。广泛吸纳社区民警、人民调解员、基层组织、妇联、检察官、律师等力量参与执行,共同做好释法明理、矛盾化解、帮扶救助、信用修复等工作,推动执行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同时,全面推进提级执行、交叉执行、联合执行,打破地域壁垒与部门分割,统一调配力量、集中攻坚难案积案,提高执行到位率与群众满意度。

  周杰(作者单位: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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