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被告人从“破坏者”转变为“修复者”——德阳法院全方位守护沱江安澜

回望近年来德阳法院的护江实践,庭审现场的庄严、增殖放流的鲜活、普法宣传的热忱,无不彰显着环资人以司法为刃、以协作为网、以修复为要的坚守与担当,守护着这条母亲河的澄澈与安宁。…

  广汉法检合力推动生态修复落地见效

  彭州、什邡、绵竹三地法院联合开展护水行动

  春和景明,沱江碧波荡漾,从川西北九顶山南麓潺潺而出,穿德阳、过金堂、经简阳,一路载着古蜀大地的生机,向南汇入长江。“沱江之水清且涟,春来两岸花如烟。”清代罗江籍诗人李调元笔下的景致,如今在德阳大地上徐徐铺展。回望近年来德阳法院的护江实践,庭审现场的庄严、增殖放流的鲜活、普法宣传的热忱,无不彰显着环资人以司法为刃、以协作为网、以修复为要的坚守与担当,守护着这条母亲河的澄澈与安宁。

  庭审搬至江畔“电鱼入刑”敲响法治警钟

  “现在开庭!”2022年,法槌清脆落下,广汉市沱江支流北河岸边的临时法庭内,气氛瞬间庄重起来。没有庄严肃穆的审判大楼,只有简易搭建的庭审席,周边200余名群众围坐四周,屏息凝神,见证着这场被称为“护沱第一战”的公开巡回审理——俸某某、易某某非法电鱼案庭审现场。

  “当时就想着捕鱼没人管,一时贪念,不仅违法,还破坏了沱江的鱼群,我真心后悔。”被告人低着头,声音里满是愧疚。庭审中,法官当庭出示了查获的电鱼工具、渔获物照片,详细阐释了非法电鱼对水生生态的毁灭性危害:“电鱼不仅会直接杀死鱼类,还会破坏鱼卵、鱼苗,形成‘绝户式’捕捞,对水域生态的破坏难以逆转。”

  阳光下,江面波光粼粼,庭审现场的每一句话都清晰地传到围观群众耳中。“以前总觉得在河里电几条鱼不算啥,今天听了庭审才知道,这居然会构成犯罪!”家住北河岸边的村民王大爷感慨道,一边听一边拿出手机,把庭审画面拍下来发给家人,“以后可得管好自己,也劝身边人别再做破坏母亲河的事。”

  庭审结束后,法官当庭宣判,二被告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同时承担生态修复费用99189.79元,并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当法槌再次落下,一场江畔庭审化作一堂最生动的生态法治公开课。

  这样的场景,在德阳沱江沿岸并不少见。据德阳法院统计,近5年共受理涉水案件101件,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57件,非法采矿罪案件16件,污染环境罪案件7件,涉水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38件,增殖放流鱼苗42.5万余尾,发布典型案例10件,以专业化裁判筑牢沱江生态底线。

  纽扣相系跨域联动织密流域司法“保护网”

  沱江全长702公里,跨多市流域治理,曾是司法保护的一大难题。“以前遇到跨区域的污染、非法捕捞案件,往往会出现管辖衔接不畅、证据固定困难等问题,影响案件办理效率。”德阳中院环资庭法官坦言道。

  一份《沱江流域七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打破了区域壁垒,成都、德阳、资阳等七家中院的签字,见证着跨域协作的坚实起步。“这份协议的签订,实现了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立案、送达取证、保全执行等‘五个一体化’。”德阳中院副院长朱敏表示,2024年在洪雅县召开的沱江流域环资审判协作机制第六次会议上,她专门就德阳法院的协作实践作交流发言,“跨域协作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联动发力。”

  沿着沱江而上,绵竹市法院麓棠法庭、什邡市法院蓥华法庭、彭州市法院丹景山法庭的“结对协作”,成为守护沱江上游的“源头纽扣”。什邡市法院蓥华法庭内,法官们常与彭州市法院丹景山法庭的同事视频连线,沟通跨区域非法采矿案件的取证细节。“我们定期开展协作交流,共享案件信息、共用专家智库,遇到跨区域案件,一起现场勘查、联合办案,效率大大提高。”蓥华法庭庭长介绍道。

  广汉市境内,广汉市法院汉州法庭与成都高新区法院养马法庭、金堂县法院淮口法庭签署“纽扣法庭”协议,让沱江中游的司法保护力量紧密相连。“以前金堂那边发现非法捕捞线索,要辗转联系我们,现在通过‘纽扣法庭’机制,一键联动,最快当天就能开展联合行动。”汉州法庭法官指着墙上的协作流程图说道。

  2025年6月,成都、德阳、眉山、资阳、成铁五家中院共同发布《成德眉资同城化生态司法保护联合倡议书》,从“纽扣相连”到“同城共护”,沱江上游司法协作网越织越密。沿江法院多次协同开展巡回审判、增殖放流、法治宣传,共同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等行为,让跨域协作的力量,守护着沱江的每一段水域。

  鱼苗跃入清波从“纸上判决”到“江岸复绿”

  “准备放流!”一声号令响起,广汉市坪桥河增殖放流示范基地内,工作人员小心翼翼地将一筐筐鱼苗抬到岸边,轻轻倒入河中。一尾尾小鱼苗跃入清波,欢快地游向深水,岸边响起群众的欢呼声。这是两家公司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现场,也是法检合力推动生态修复落地见效的生动缩影。

  此前,两家公司分别承建坪桥河河道整治工程与马牧河防水排涝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沿岸水域造成不利影响。德阳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后,经法院调解,两家公司自愿履行全部诉讼请求,在基地揭牌当日,投放了总价值11万元的17.5万尾鱼苗。“看到这些鱼苗放进河里,心里也踏实了,以后我们一定会严格规范施工,再也不破坏生态环境。”其中一家公司负责人表示。

  在什邡市马井菠萝堰增殖放流点,这样的生态修复场景已成常态。什邡市法院多次组织增殖放流活动,多名非法捕捞案件的被告人、人大代表、群众代表齐聚岸边,共同参与放流。“我以前一时糊涂电鱼,现在通过增殖放流弥补过错,以后一定会好好守护沱江。”被告人邹某某一边投放鱼苗,一边说道。

  据什邡市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自马井菠萝堰增殖放流点建立以来,已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开展放流活动多次,涉及10余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0余名被告人,缴纳罚金38余万,增殖放流鱼苗25余万尾。“我们就是要让被告人从‘破坏者’转变为‘修复者’,让‘办理一案、修复一片’的理念落地生根。”

  更大规模的生态修复,发生在绵竹市石亭江岸边。某公司员工曾将约15000方污水非法外排至沱江支流石亭江,造成生态环境损害300万元。德阳中院公开审理此案时,被告公司负责人当庭表示自愿承担300万元赔偿,并公开赔礼道歉。“这笔赔偿款将全部用于石亭江的生态修复,包括水质治理、鱼苗投放等,让受损的水域慢慢恢复生机。”承办法官介绍道。

  普法宣传入人心共护一江清泉水

  “大爷,这是水资源保护的宣传手册。您看,禁渔期电鱼是违法的,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近日,德阳市文庙广场上,德阳中院联合德阳市检察院开展的世界环境日普法活动火热进行,法官们一边发放宣传资料,一边耐心解答群众咨询。

  咨询台前挤满了群众,有的询问禁渔期规定,有的咨询环境污染举报渠道,法官们均一一细致解答。“我家就在沱江边,平时经常去钓鱼,今天听了法官的讲解,才知道很多钓鱼方式也是违法的。”市民张先生拿着宣传手册,认真地记着重点,“以后一定遵守规定,文明垂钓,守护好我们的母亲河。”据统计,当天共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60余人次。

  这样的普法活动,在德阳沱江两岸常态化开展。依托“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德阳法院组织干警深入乡镇、社区、学校,开展水资源保护法治宣传;以观摩非法捕捞庭审为契机,广汉市、金堂县、成都市青白江区三地法院联合检察院、农业农村局,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宣传活动;绵竹、什邡、彭州三地法院与水利局携手,开展“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母亲河”主题宣传活动,让节水护水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绵竹市法院汉旺法庭携手什邡市法院蓥华法庭、彭州市法院丹景山法庭,开展“纽扣法庭”沱江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干警们深入汉旺镇的田间地头,通过设立咨询台、展板展示、以案释法等方式,为群众提供精准法律指引,号召大家共同守护母亲河生态安全。什邡市法院还组织召开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座谈会,与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单位达成共识,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形成普法与执法联动的良好氛围。

  夕阳西下,沱江水面泛着金色的余晖,岸边的绿植郁郁葱葱。从江畔庭审的雷霆审判到“纽扣法庭”的跨域联动,从鱼苗跃入清波的生态修复到田间地头的普法宣传,德阳法院正以“德法尚阳龙门和昌”环资品牌建设为引领,用司法力量守护着沱江的一汪碧水。

  “守护沱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德阳中院环资庭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德阳法院将继续强化专业审判职能,深化跨域协作,推动生态修复常态化、普法宣传多样化,让法治之水浸润沱江两岸,让这条千年母亲河,在司法护航下,碧水长流、生机永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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