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每案必检”案件质量管理要求,白河县检察院制定出台《案件质量检查“一案三查”实施意见(试行)》,通过压实管理责任、突出检查重点、强化结果运用,着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奠定坚实基础。
构建三查体系,压实质量责任。白河县检察院创新建立“一案三查”机制,承办检察官结案后及时完成自查并填写《案件质量自查表》;部门负责人组织交叉核查或成立核查组逐案检查;对信访申诉、抗诉未改判等重点案件开展专项核查。
突出检查重点,实现精准检查。白河县检察院聚焦案件事实认定准确性、证据采信合法性、法律适用正确性、办案程序规范性及文书制作标准性“五个关键”,通过案件管理会商机制,定期研判典型性、倾向性问题,特别针对案卡填录、文书制作等易发问题,配套制定《常见易错问题提醒清单》,强化动态指引,提升管理质效。
强化结果运用,推动管理升级。白河县检察院强化案件检查结果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将评定结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对检查发现的优秀案例、文书及办案人员予以表彰,对问题案件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柴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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