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幽灵扣款” 坑害银发族

老年人在事前对扣款毫不知情,事后家人才发现有的交易无记录、无收款方名称,有的没有客服、电话无法接通、没有申诉入口等,想申请退款不知道“该找谁”“如何找”,即扣款方像幽灵一般隐藏很深。…

  “老人以为点开的是红包,骗子看到的却是她的银行卡余额。”袁某说,他60岁的母亲刷着短视频,手指轻点几个“红包弹窗”,结果养老金账户被连环扣款13笔共计11584元。当前,一次次针对银发族的“幽灵扣款”正在悄然上演,偷走父母手机里的钱。

  这类乱扣款之所以被形象地称为“幽灵扣款”,是因为老年人在事前对扣款毫不知情,事后家人才发现有的交易无记录、无收款方名称,有的没有客服、电话无法接通、没有申诉入口等,想申请退款不知道“该找谁”“如何找”,即扣款方像幽灵一般隐藏很深,让被侵害方陷入“维权难”。

  坦率说,相关商家玩的是“暗箭伤人”的把戏,即以“抢红包”“走路赚钱”等为诱饵,让不明真相的老人点击或下载软件,然后偷偷扣走老人手机里的钱,且定期自动扣款。同时,商家又把自己藏得很深,以逃避退款责任。不过,即使扣款商家隐身,并不等于消费者维权无门,有关平台要为此担责。

  首先,发布相关广告的平台难辞其咎。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发布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找不到扣款方可以找广告发布平台,平台应提供商家信息或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相关支付平台也有责任。显然“幽灵扣款”离不开支付平台。根据2016年《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的,应当对客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登记并采取有效措施验证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即支付机构掌握扣款商家的信息,应支持消费者维权。

  因此,如果通过广告发布平台或支付平台去查找,都可以让“幽灵”现身。作为相关平台要承担主体责任,有规范交易行为的责任。但遗憾的是,有受害者通过某支付平台举报一笔账单存在问题,支付平台反馈“商家已处理”,但实际上商家并未联系受害者。

  另外,受害者还可以向消协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若平台未能处理,我们也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消协或网信部门举报,或可通过公安机关报案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还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产并赔偿损失。

  这种“幽灵扣款”现象,既提醒老人们不要轻易乱点手机上来路不明的红包和软件,也在警示短视频平台、支付平台强化自身责任,完善广告和支付管理,更是提醒有关部门将“免密支付”关进法治笼子,因为“免密支付”是“幽灵扣款”的主要“帮凶”,有必要严格规定“免密支付”的开启条件。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对网络交易经营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以及监管监督部门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需要引起有关各方高度重视,对玩“隐身术”的网络交易经营者必须重点监管,并督促各平台履职尽责。(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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