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陕西乾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乾县亓父村对刘某某、周某某、陈某三人破坏农用地一案第二次开庭审理,通过现场开庭审理群众身边的破坏自然资源案件,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到司法的威严、认识到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性。
庭审现场,审判长就土地破坏程度鉴定结论、土地征收合同等影响定罪和量刑的新证据,引导控辩双方进行质证,进一步查明了案件事实,厘清了案件争议点。就附带民事部分的土地修复赔偿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庭审现场秩序井然,部分村民旁听了庭审。
庭后,法官向在场群众以案释法、宣传保护耕地、保护自然环境法律法规,引导人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和自然环境,通过审理一案,起到了教育一片的法律宣传效果。
把法庭从审判大楼“搬”到案件现场,充分发挥了诉源治理工作体系下,延伸审判职能作用。下一步,乾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继续发挥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的司法能动性,立足审判职能,守护绿水青山。(王伟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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