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七起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 依法从重惩治 全力挽回损失

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7起人民法院审结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明确释放从重惩治的强烈信号,督促犯罪分子主动退赃退赔,最大限度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7起人民法院审结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典型案例,明确释放从重惩治的强烈信号,督促犯罪分子主动退赃退赔,最大限度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首要分子被顶格判处无期徒刑

  在黄某等3人诈骗案中,被告人黄某、李某辉、周某刚在境外组建有组织、有一定规模的诈骗犯罪集团。从2020年9月至2021年底,该集团共骗取100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亿余元,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严重。法院认定3名被告人均系首要分子,均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余某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中,4名被告人出境组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均系首要分子,均被依法顶格判处无期徒刑。

  针对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前科,又再次实施电诈犯罪的,法院也依法从严惩处。

  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在肖某诚等2人诈骗案中,被告人肖某诚、洪某煌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向多名未成年人收购电话卡,并组织两名未成年人共同拨打诈骗电话,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以诈骗罪判处肖某诚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以诈骗罪判处洪某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近年来,有的诈骗组织采用多种手段拉拢引诱未成年人作为实施犯罪的“工具人”,或者针对未成年人实施诈骗,社会危害严重,必须依法严惩。

  对退赃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在申某涛等15人诈骗、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等案中,被告人申某涛作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高薪为利诱,纠集多人,骗取出境边防检查机关核准,出境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一审法院依法对申某涛以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等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3万元;对其他14名被告人判处十一年二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审期间,被告人申某涛认罪悔罪、自愿认罚,全额退赔近500万元。法院及时向已查实的被骗群众发还被骗钱款。据此,二审法院对申某涛依法从宽处罚并改判,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3万元。(谢俊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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