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进“三个专项”走深走实

湖北省检察院召开“三个专项”(指“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和“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工作推进会,总结前期经验,反思当前不足,研究下一阶段举措。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委托,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鑫就推进“三个专项”走深走实作出部署,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新华主持会议…

  6月21日,湖北省检察院召开“三个专项”(指“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和“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工作推进会,总结前期经验,反思当前不足,研究下一阶段举措。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委托,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金鑫就推进“三个专项”走深走实作出部署,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新华主持会议。

  金鑫指出,“三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地检察机关都能充分认识专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化推进举措,工作开展有力有序,“专”的优势逐渐显现,“护”的特点更加鲜明,“好”的效果不断彰显,“治”的力度持续增强。省院在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研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相关案件入选了最高检第五十一批指导性案例、民事检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十大典型案例、检察机关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但是,当前依然存在工作不够均衡、质效不够扎实、机制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等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金鑫要求,“三个专项”是全省检察机关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总抓手、总载体,抓好下一步,方向要再校准,问题要再聚焦,线索要再拓展,改革要再深化。“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要保持检察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的一致性,重点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持续推动“1+12”专项行动举措细化实化具体化,推进省院与省公安厅建立的涉企刑事案件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机制实质化运行;“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聚焦重点人群和民生热点,对照最高检实施方案明确的11项行动重点和省院的细化落实举措抓好落实,用好省院与省总工会建立的“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机制,结合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项目化、清单化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既要全面落实省委工作部署,又要与其他两个专项行动统筹协调,重点解决系统性、流域性问题,做实“助力流域综合治理”16项具体任务,坚持“一湖一策”协同推进24个国控和省控重点湖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岸线环境整治,推动流域综合治理有成效、出亮点。抓好“三个专项”,还要提升线索发现能力。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机制效能,建立健全内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强化横向联动;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线索收集功能,摸排一批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人民利益和危害流域安全的线索,建立线索统一管理和定期报送机制;充分发挥数字检察在拓展案源方面的赋能作用,坚持建用并举,以数字革命推动由被动受理线索向主动发现线索转变。要持续深化改革。切实加大企业合规办案力度,以探索小微企业第三方机制简式运用为突破口,进一步彰显改革效能;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体系化推进轻罪治理各项配套制度措施和改革试点落实落地。

  金鑫强调,“三个专项”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的“任务书”和“实践图”,要坚持立足一域和站位全局相结合,案件办理与业务管理相结合,末端处理与前端治理相结合,内部同向发力和凝聚各方合力相结合,以抓好“三个专项”服务地方发展、打造检察工作亮点。

  会上,武汉、黄石、咸宁3个市级检察院作经验交流发言。

  会议采取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省检察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省院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分院、林区院、派出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和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在分会场参会。(文/王章丁 图/杨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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