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以更优履职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人民监督员工作,将人民监督员监督纳入检察办案各个环节,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以“真监督”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用优质的“检察产品”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统筹推进,确保监督落实处。立足高质效导向,积极落实“能邀请尽邀请”“应听证尽听证”要求,以听证活动作为人民监督员和检察听证工作的合力点,将外部监督统筹一体推进,明确细化各业务部门被监督和听证任务,鼓励各部门听证会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进一步充分发挥外部监督效用,切实提升监督效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保障检察办案活动更加规范,办案结果更加经得起考验。
拓宽渠道,实现监督全覆盖。不断拓宽监督渠道,持续扩大监督范围,在检察建议、刑事申诉、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中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十种参与监督方式全覆盖。在“全覆盖”基础之上,聚焦检察工作重点热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公益诉讼、贪污贿赂等案件深入开展监督活动,切实做到开门纳谏、集思广益,实现从专项监督向全面监督的实质性转变,持续提升监督影响力。
虚心采纳,保障监督真实效。高度注重监督实质化,在各个阶段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公正履行监督职责,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建立研判反馈机制,着力从监督内容、监督形式、监督意见发表等各方面保证人民监督员履职。在监督员提出不同于检察机关意见时,积极讨论、充分研判,保障人民监督员独立发表监督意见、深度参与办案活动,切实提升监督刚性,确保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高度统一。
用好抓手,发挥监督真实效。进一步用好人民监督员这个抓手,最大程度发挥人民监督员不同专业知识的效用,在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中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增强人民监督与检察监督融合互动,以监督意见帮助检察办案,以人民视角协助检察管理,以群众智慧助力一体抓实抓好“三个管理”,让个案高质效促进法律监督整体高质效,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赵志锋 通讯员 蔡幸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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